资讯中心 / News
联系我们
/ about us

天津市中颖电梯有限公司_天津电梯维修_天津电梯维保
联系人:张洋
手机:18920651999
电话:022-87283360
传真:022-87283360
E-Mail:elevator_zhangyang@163.com
公司地址:河西区友谊南路半岛蓝湾天择园别墅10-4
公司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> 公司新闻
四川出台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
发布源:天津市中颖电梯有限公司_天津电梯维修_天津电梯维保 发布时间:2015-07-23 09:31:41
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,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既有建筑使用功能,提高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,方便居民的生活,根据《物权法》、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、标准,结合本省实际,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省公安厅于近日制定并印发《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要求各市(州)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质监局、公安局遵照执行。
为电梯增设提供建议
《意见》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,坚持以人为本,宜居为首,把既有建筑电梯增设作为加快旧城改造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,作为谋民生之利、解民生之忧的重大民心工程和新常态下经济的新着力点加以落实,进一步改善城市老旧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,全面提升住房综合品质和群众幸福指数。《意见》还明确了基本原则、电梯增设条件、增设协议(方案)、建设程序、电梯归属共5个方面的内容。
规定了电梯增设的程序
《意见》明确电梯增设建设程序,包括委托建筑结构安全鉴定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查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审查手续、办理电梯施工开工告知和完工检验、电梯使用登记以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。
电梯增设,利民惠民
《意见》强调,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利民惠民工程。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城乡规划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狠抓工作落实。要结合实际,以方便群众、注重可操作性和确保安全为原则,制定本地区既有建筑电梯增设的实施办法。建立起“业主为主、政府推动”的电梯增设推进模式,积极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,并积极开展试点探索,加强部门联动,加强政策宣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