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讯中心 / News
联系我们
/ about us

天津市中颖电梯有限公司_天津电梯维修_天津电梯维保
联系人:张洋
手机:18920651999
电话:022-87283360
传真:022-87283360
E-Mail:elevator_zhangyang@163.com
公司地址:河西区友谊南路半岛蓝湾天择园别墅10-4
公司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> 公司新闻
电梯至少每15日维保
发布源:天津市中颖电梯有限公司_天津电梯维修_天津电梯维保 发布时间:2014-08-28 09:19:49
山东省质监局对拟批准发布的强制性地方标准《电梯标志和标识(征求意见稿)》和推荐性地方标准《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对电梯维保标准以及标志标识做了详细规定。
每台电梯要建台账
根据征求意见稿,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为每台电梯建立单独的台账,其维护保养记录、急修和自检记录的保存期应不少于4年。
每15日维保一次
为保证维护保养质量,维护保养电梯数不宜超过30台/人。电梯的维护保养服务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,包括清洁、润滑、调整、检查和更换易损件,但不应包括改造和修理的项目。
派专人24小时接听电话
同时要求,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对外公布故障受理值班电话并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电话。在电梯困人需要实施现场救援时,市区内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,其它地区一般不应超过1小时。目前,两个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山东省质监局网站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