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天津市中颖电梯有限公司_天津电梯维修_天津电梯维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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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武汉市质监局统计,目前武汉使用年限达到11年以上的电梯不过800部,相比全市超过20000部住宅电梯,使用年限较长的电梯所占比例仍然很低。但是随着时间推移,电梯老旧的问题将集中凸显。从当前的情况来看,不少小区业已存在无责任主体、无维修基金、无维保单位的“三无现象”,倘若再出现电梯超期使用等恶劣情形,居民的正常生活恐将受到严重影响。
住宅电梯的使用涉及到政府、业主、物业等多个主体,唯有明确各方职责,建立起老旧电梯有序更换的长效机制,才能避免潜在的电梯使用安全隐患。为此,特提出以下建议。
强化政府监督管理
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全国性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定,也并未对电梯报废年限做出强制规定。但是依据一般电梯设计寿命15年的标准,北京、南京等地已经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电梯使用超过15年须强制报废。为此,建议武汉吸取北京等地做法,出台《武汉市电梯安全条例》,对电梯的安全使用细节做出规定,以此作为质检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,强化其监管效能。
多方筹集维护资金
根据江岸区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,该区的所有“三无”电梯将由政府出资统一更新改造。但是根据每台电梯至少20万更新改造资金的标准,武汉目前的2万台电梯维护费用将成为政府的沉重负担。为此,应当多方筹集电梯维护资金。一方面,对于有条件的小区,应当鼓励业主自筹资金,或者从公共维修基金抽取部分电梯维护资金;另一方面,对于历史遗留的“三无”电梯,建议以“业主为主、政府为辅”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电梯的更新改造。
促进业主自主管理
业委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,可以有效代表业主利益、监督物业公司运作。电梯更换本是社区内部事务,业委会负有直接责任。应该推动业委会的自主管理,在电梯更换与保养、维护资金筹集等方面加强工作,减轻政府工作压力,节约电梯维护资金,最终达到有效维护业主利益的目的。